减少医疗纠纷的措施是 如何防范和化解医疗纠纷

经验直达:

  • 如何防范和化解医疗纠纷
  • 减少医疗纠纷的措施是
  • 如何减少医疗纠纷确保医疗安全

一、如何防范和化解医疗纠纷


可以按照以下方式防范和化解医疗纠纷:
1、加强医院自律管理,增强医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社会风险意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
2、要实施医疗护理技术操作的科学化管理 , 做到医疗工作的系统化、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
3、改变过去的闭门办医模式,不断向人民群众宣传普及医学科学知识 。
医疗纠纷解决的思路及防范对策

1、全面创建和谐医院 ,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是个系统工程,牵涉方方面面要从各个层面共同入手,建立和谐医患关系的目标才能成为可能 。

2、解决医患纠纷的渠道不畅 。目前,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解决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医患纠纷大体有三条途径,即:一是医院方和患者及家属共同协商解决医患纠纷;二是卫生行政机关调解解决;三是直接向法院起诉 。但是在规定中,均没有涉及到医患关系中的具体条款 。

3、政府加快医疗卫生行业发展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根本 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投入 。政府要加大卫生事业体制改革力度,加大卫生事业资金投入优化资源配置,完善财政对医院的补偿机制并保证补助经费足额到位,以革除医院以药养院、以药养人的弊端,根除过度检查治疗、开大处方的现象,促使医疗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 同时也切实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减轻患者医疗负担,不断完善社会医疗保障体制,切实保障中低收入阶层的医疗服务需求 。

4、加强宣传教育与舆论引导。要积极开展教育宣传 , 做好舆论 。引导工作,是防范医患纠纷冲突的基础 。我们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大力宣传医护人员和患者及家属都是共同抵抗消灭疾病的的合作伙伴,病人离不开医生;医生也离不开病人 。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医学科普知识;讲清楚疾病的发生、发展、治疗及预后的一般规律;讲清楚疾病的复杂性和目前医学科学的局限性,让患者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加大力度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依法办事,努力让患者或家属运用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5、积极创建医院医患纠纷化解机制。只要诊疗活动存在,医疗纠纷就在所难免 。预防医患纠纷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内容,同样医患纠纷发生后能够及时妥善解决也是一种和谐 。这方面可以探索尝试外地已成功的做法:成立第三方调解组织 , 对发生医患纠纷患者要求赔偿的,根据要求赔偿数额采取不同处理办法:万元以下的由医患双方协调解决;五万元以内(此数额可根据地区情况酌定)以下的由第三方调解解决;五万元以上(金额可根据情况定)但是,必须经过医学司法鉴定或法院判决,否则,赔偿要求不予支持 。制度可有效防止极个别患者无理提出天价赔偿要求 。
医疗纠纷解决的思路及防范对策:
1、全面创建和谐医院,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是个系统工程,牵涉方方面面要从各个层面共同入手,建立和谐医患关系的目标才能成为可能 。
2、解决医患纠纷的渠道不畅 。目前 ,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解决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医患纠纷大体有三条途径,即:一是医院方和患者及家属共同协商解决医患纠纷;二是卫生行政机关调解解决;三是直接向法院起诉 。但是在规定中,均没有涉及到医患关系中的具体条款 。
3、政府加快医疗卫生行业发展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根本 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投入 。政府要加大卫生事业体制改革力度,加大卫生事业资金投入优化资源配置,完善财政对医院的补偿机制并保证补助经费足额到位,以革除医院以药养院、以药养人的弊端,根除过度检查治疗、开大处方的现象 , 促使医疗机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也切实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 减轻患者医疗负担,不断完善社会医疗保障体制,切实保障中低收入阶层的医疗服务需求 。
4、加强宣传教育与舆论引导。要积极开展教育宣传,做好舆论 。引导工作 , 是防范医患纠纷冲突的基础 。我们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大力宣传医护人员和患者及家属都是共同抵抗消灭疾病的的合作伙伴 , 病人离不开医生;医生也离不开病人 。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医学科普知识;讲清楚疾病的发生、发展、治疗及预后的一般规律;讲清楚疾病的复杂性和目前医学科学的局限性,让患者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加大力度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依法办事,努力让患者或家属运用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5、积极创建医院医患纠纷化解机制。只要诊疗活动存在 , 医疗纠纷就在所难免 。预防医患纠纷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内容,同样医患纠纷发生后能够及时妥善解决也是一种和谐 。这方面可以探索尝试外地已成功的做法:成立第三方调解组织,对发生医患纠纷患者要求赔偿的 , 根据要求赔偿数额采取不同处理办法:万元以下的由医患双方协调解决;五万元以内(此数额可根据地区情况酌定)以下的由第三方调解解决;五万元以上(金额可根据情况定)但是,必须经过医学司法鉴定或法院判决,否则,赔偿要求不予支持 。制度可有效防止极个别患者无理提出天价赔偿要求 。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 , 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 。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 , 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


二、减少医疗纠纷的措施是


减少医疗纠纷的措施和流程:
1、医疗机构应当先制定并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2、然后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加强对诊断、治疗、护理、药事、检查等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3、再然后优化服务流程 , 提高服务水平 。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提高医疗安全意识,建立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体系 , 完善医疗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加强医疗质量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的安全与风险管理,落实患者安全目标 。医疗机构应当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利用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风险分担形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制订防范、处理医疗纠纷的预案,预防、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完善投诉管理 , 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 。


三、如何减少医疗纠纷确保医疗安全


【减少医疗纠纷的措施是 如何防范和化解医疗纠纷】以下的几个方面可以避免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1、医生要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的相关规定;2、提高书写病历及各种医疗文书的质量要求;3、重视医疗以外的其他安全问题;4、加强医疗卫生质量管理 。
1.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
(1)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应熟悉掌握常用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 。
(2)加强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服务意识 。
医务人员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是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首要前提,也是衡量一个医务工作者的起码标准,所以医院应该教育医务人员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优质服务活动,文明行医,养成良好的服务态度,与病人建立亲人般的医患关系,摆脱“医家至上,病家求治”
的传统观念,在诊疗活动中尊重患者的意愿,向患者履行告知义务,使患者及时了解有关诊断、治疗、预后等方面的信息,以行使患者本人对疾病诊治的相应权利,减少由于病人对医疗行为不理解而引发的纠纷 。
(3)医务人员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
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操作规范、常规是医学实践长期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保证;是评判医疗护理工作是否存在过失的准则 。因此,医院应该把建立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和加强对医务人员诊疗技术操作规范的培训,作为院、科两级管理工作的重点,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纠,使医院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
2.医疗机构应加强质量管理,堵塞漏洞,是预防医疗纠纷的有效措施 。
医疗质量事关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医疗纠纷的发生与医疗质量的高低成正相关关系 。要提高医疗质量、对医疗安全有保障、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就要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对影响医疗质量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地监控 。医院应该健全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的预案,狠抓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的三级管理,堵塞漏洞,做到防患于未然,很抓“三基、三严”的培训,才能确保医疗纠纷不发生或少发生 。
3.提高病历及各种医疗文书的书写质量并加强管理 。
病历是疾病的诊治经过及疗效的原始记录,是进行医学研究的原是资料,也是判断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是否得当的法定证据 。它不仅涉及到医学技术问题,还涉及日后可能发生的医疗纠纷赔偿问题 。发生纠纷后,病历将成为认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民事法律责任的一种重要依据 。鉴于病历在医疗及法律诸方面的重要作用,首先,医院应成立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提高医务人员应对病历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法律地位的认识,加强对医护人员书写病历基本功的训练,提高病历书写质量,确保病历的客观、真实、完整 。其次,要对病历质量实行层层负责,严格执行三级查房制,主治医师把关修改,科主任、医务处、病历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杜绝有缺陷的病历归档 。这些措施将无疑对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起到初步把关的作用,也对日后可那能发生的医疗纠纷提供抗辩证据 。应当引起高度注意的是,切忌自作聪明,为掩盖有过失或有缺陷的医疗行为而违背客观事实涂抹、篡改病历资料,否则,很可能会要承担更加严重的法律责任 。法院仅凭这一点(提供虚假证据——举证不能)就可判定医方败诉 。
4.重视医疗以外的其他安全问题,减少非医疗因素引发的医疗纠纷 。
医疗以外的安全问题在近几年医疗纠纷的投诉案中占有一定的比例 。例如:请假或自行外出的患者在院外出现意外;患者在医院内的摔伤、烫伤、自杀;精神病人在院内伤人、或外逃伤人等,依据国家的法律,医院虽对患者没有监护责任,但应负有监管责任,一旦出现问题,很难证明医院完全没有过错 。所以,重视和防止医疗以外的其他因素引发的意外情况的发生,是新时期给医院管理者提出的新的要求 。医院各部门应协调一致,通力合作,制定和建全各项医疗以外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对在院病人的管理,坚持各种“告知、协议”制度,做好入院须知教育,并应取得患者及家属的支持,坚持“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原则,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不仅要满足病人必须的医疗服务,还要最大限度地满足病人的其他合理要求,把非医疗因素 。
总而言之,避免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是需要医务人员的共同努力的,还需要相关部门对相关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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