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加班的话题比较火,还有的企业宣称加班文化是企业文化的一部分 , 这就导致了加班情况屡禁不止!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法定节假日劳动者享有休假权 。当然 , 一些不能间断的特殊行业等有例外情况 。对于加班,更加明确除非特定的紧急情况,一般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你能接受多长时间的加班?
从我个人角度来说,一个月加班时间36个小时已经是良心企业了,大部分国企都不止这个数 。有可能远高于这个数值,但最可气的是无偿加班!根本没有额外的加班费 , 所有的钱都算在绩效考核里面 。意思就是,你只有加班,才能拿到正常的薪资,要不然还会被扣钱 。劳动法在很多国企单位根本没有任何用,也很少有人去较真,因为个人力量跟单位比,太渺小了 , 就算你有理,你去举报,你去告 , 也解决不了任何实际问题 。反而你会被边缘化,失去了很多晋升和发展的机会!
比较讽刺的是,劳动法是我们国家的法律 , 在国企中没有很好的执行 。而那些外企却很好的执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加班费都是有的 。
【加班就加班,还搞什么加班文化,这属于PPT么?】现实情况是 , 还想干下去的话谁也不敢去仲裁 。除非不干了…然后繁琐的流程还会让你觉得算了吧…
希望有一天,真的可以做到书上写的那样“有法可依 ,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