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矛盾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如何处理矛盾纠纷

经验直达:

  • 化解矛盾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 如何处理矛盾纠纷
  • 如何巧妙调解矛盾纠纷

一、化解矛盾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具体如下:
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
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 , 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 , 从而解决纠纷 。
3、仲裁解决;纠纷当事人根据纠纷前或者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 , 由仲裁机构依法审理,作出裁决,并通过当事人对裁决的自觉履行或由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使纠纷得以解决 。
4、诉讼解决 。通过打官司解决 , 它指纠纷当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觉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而解决纠纷 。
纠纷调解的方法与技巧有哪些
(一)、及时稳定当事人情绪,为开展调解创造先决条件
凡发生矛盾纠纷的,都是因某些利益冲突而又不能达成共识,各持己见才发生纠纷 。因此,双方当事人心中都有一个“结”,一股气,情绪都很激动 。
我们要做好调解工作 , 首先必须稳定当事人的情绪 。他们心情平静了,才能进行调解 。否则无法调解,甚至愈演愈烈,发生更严重后果 。如何稳定当事人的情绪?
1、创造一个亲近、祥和、安定的氛围 。
调解人员对申请调解或是走出去调解的,对当事人都一样热情 , 贴近他们,关心他们 。在嘘寒问暖拉家常基础上,对他们发生的事情表示关切,也表明帮助他们公平合理解决问题 , 借此转移双方当事人“对抗”的注意力 。
2、在当事人之间树立信任感 。
调解人员在当事人之间一定要树立平等待人和公平、公正处事的形象 。使他们消除不必要的顾虑,坚定依靠调解解决纠纷的信心 。
3、引导当事人树立自我探讨、认识、处理相互之间所发生的纠纷的决心 。
调解人员对双方当事人明确提出:人与人之间发生一些矛盾冲突很正常,在社会上经常发生 。解决矛盾纠纷,可以通过诉讼渠道,也可以通过调解解决 。人民调解是人民群众自己的组织机构 , 也是第三方参与当事人之间对双方发生的问题进行重新认识、探讨和协商处理,这样既省钱省力,又不伤和气达到化解矛盾,是最好的解决问题的办法 。肯定他们 , 愿意接受调解是有觉悟的积极表现 。
(二)、在调解中一定要严格掌握“评、判、裁、决”四个字
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是司法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第七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调解机构没有作出判决、裁定、决定的权力 。在具体调解工作中,对当事人的是非对错,不要随便批评、评论 , 更不能作出判决、仲裁或行政决定 。在调查询问过程中的问话都要周密设计、讲究语气,同时启发和要求当事人都要心平气静地叙述事情经过,如出现过激的语气和言语时 , 及时予以纠正 。本着“解铃还须系铃人”的原则 , 通过启发、疏导、劝说的方式促使当事人自我觉悟、自我认识是非对错,反复协商达成和解,这样才能真正化解矛盾,平息纠纷,解决问题,不留后患 。
(三)、在调解工作中常使用的几种方法
1、明之以法,把握原则 。
①宣传《人民调解法》中规定的:选择或接受人民调解员;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 还可以保留诉讼权利和请求司法确认等 。
②帮助当事人在协商过程中,一定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把握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处理原则 。
2、析之以理,辨明是非 。
①帮助双方当事人对他们之间发生的问题,对事不对人地进行自我分析对照,以民间通常的道理作为尺码,衡量自己行为是非对错 。
②启发当事人明白自己“过错”方面,并要有一定的勇气向对方说明,征求对方谅解,如果自己“得理”的方面,在对方认错的前提下,应本着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要高姿态给予谅解 。
3、动之以情,互相体谅 。
人非铁石,孰能无情 。有许多矛盾纠纷发生在同村、同族、亲友之间或邻居、邻村之间,平时可能有一定的情谊 。我们要利用他们原来的感情进行启发,要求他们不要以点带面 , 不顾以往情谊,互相谅解 。即使双方互不相识发生矛盾纠纷,也应有互相关爱之情 。调解员还可以汶川、玉树抗灾为例,人们从四面八方赶去救助 , 显示出大爱无疆;我们为什么对一些矛盾纠纷不能互相克制,互相谅解?启发当事人用友情相互感动,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
4、比之以心,换位思考 。
在民间遇到一些纠纷时,就有一句话:将心比心,其意思就是换位思考 , 引导当事人互相站在对方的位置上思考和体谅对方 , 便于促使当事人进一步认识是非对错,进一步互相体谅,进一步促使双方化解矛盾 。
5、借古喻今,旁敲侧击 。
在平常调解工作中 , 调解员针对纠纷双方的具体情况,完全可以借助历史传说故事和我们自己所见所闻的一些正反事例,教育当事人,引导他们用他人的事例来对照自己,坦诚地面对自己所发生的问题 。向有道德有风格的人们学习,学习他人的处事原则来处理自己的问题 。
(四)、加强学习,掌握调解工作相关知识
调解工作涉及到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同时又涉及到各行各业方方面面,规范要求和普通常识,也关联到民间人情世故 。所以调解人员要努力学习,不但要不断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同时也要不断掌握各种自然科学知识,才能做好调解工作 。
能在调解过程中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对于调解不成功的情形,当事人可以在书写诉状后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请求 。人民法院在受理后,由于需要在限定期限内结案,故而其会及时安排开庭,按照流程,在开庭前 , 还会再安排一次调解 。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



二、如何处理矛盾纠纷


可通过四种方法处理:

1、冷却降温法;

即是当矛盾纠纷激化时,我们不要盲目地前去处理最好等双方都冷静下来把气消了再去处理,说白一点就是拖一拖处理时间 。

2、情理交融法;

即是用情来说服矛盾双方换位思考彼此的原因 。然后循循善诱矛盾双方,因势利导进行化解 。

3、扶正祛邪法;

用正气压制邪气,即是对蛮不讲理的矛盾人给予一定压制,告知其一意孤行的后果 。从而保证正气之风倡导和盛行,做到以理服人 。

4、案列引导法 。

通过自身所处理的相似案列加以引导矛盾双方向和解的方向转化,不要闹的不可开交 , 最后走上不必要的道路给自己和家人带去不必要的麻烦 。




三、如何巧妙调解矛盾纠纷


【化解矛盾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如何处理矛盾纠纷】一、善于做到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调解矛盾纠纷既要坚持依法调解,又要贯彻以德感化 。道德教化具有弃恶扬善的无形力量 。很多情况下,道德伦理教育更容易使当事人心悦诚服地接受调解意见 , 可以减少其抵触心理,主动履行义务,这种情况在婚姻家庭与遗产纠纷中表现尤为明显,因为感情因素在这类纠纷中起着相对决定的作用 。

法律的局限性和民事行为以及道德调整的广泛性,决定了在调解矛盾纠纷时,要重视社会主义道德教育 。我们知道,民事行为的特点是: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禁止的,人们都可以为之,都是合法的行为,因此,民事行为的范围非常广泛;我们知道,法律 , 只是调整人们最基本的行为规范,绝大部分的民事行为都没有现成的法律条款来规范;我们也知道,道德,不仅调整人们的行为,而且调整人们的思想意识,几乎无所不包 。因此 , 在调解矛盾纠纷时,我们既要重视依法调解,更要重视依靠道德规范,依靠社会舆论,依靠人的良知,用基本的道德观念去规劝、疏导、教育、挽救 。

二、善于动员多种力量参与协助调解

人们生活在复杂的人际关系之中,受到周围各种力量的影响,许多情况下,矛盾纠纷的发生和解决 , 并不是一个人所能办到的 。因此 , 调解员要善于调动影响纠纷和当事人的外部因素,取得当事人的亲友和社会力量的支持和帮助 。

调解员在调解纠纷时,要善于利用熟悉当事人情况的亲人、知心信任的朋友参与调解 。因为这些 人了解当事人的心理动态,一般能够从当事人利益的角度出发,与当事人谈话投机 , 他们的意见往往得到重视,易于被接受 。尤其是对婚姻家庭和遗产继承的纠纷,家人、朋友和长者参与调解 , 及时进行疏导、劝说,一般是能够促使双方相互谅解,消除隔阂,解决纠纷 。在调解涉及宗族群体的纠纷时,更应注意动员辈分大声望高的人协助 。

社会矛盾纠纷主体多元化、性质多样化和内容的复杂化,决定了调解矛盾纠纷是一个系统工程,应当建立“大调解”的工作格局 , 由全社会共同参与 , 相互配合,联合调解 。实践中的普遍做法是:对于重大疑难的纠纷,应主动取得牵涉到的当事人的单位、行业协会和当事人居住的基层组织的支持;对于一些比较难解决、有现实危险的纠纷,应主动与公安政法部门联系 。

三、演好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的角色

我国的调解主要有法院(司法)调解、仲裁调解、律师(法律工作者)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等 。在这里,我们只是探讨调解绝大多数纠纷的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要求扮演好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两种角色 。

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从联系方面来看,一是调解的目的相同,都是为了帮助纠纷当事人排难解纷;二是调解的依据相同,都是以国家的法律为明断是非的标准;三是调解的原则相同,都是以当事人完全自愿为前提;四是调解的方法相同,都是以说服教育为主 , 劝导当事人自行解决纠纷 。它们的区别是:一是调解的性质不同 。行政调解是一种准司法性质的调解 , 而人民调解是人民群众行使民主自治权利的一种形式;二是调解的主持者不同 。行政调解由政府的工作人员主持,而人民调解则是由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主持;三是调解的管辖范围不同 。行政调解所管辖的是公民与法人、法人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特定经济民事纠纷,而人民调解管辖的是公民与公民、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民间纠纷;四是调解的程序不同,行政调解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而人民调解则没有这样的规定;五是调解协议的效力不同 。有的行政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效力,当事人不履行协议的,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 有的行政调解协议既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也不具有“民事合同性质” ,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的 , 另一方当事人只能就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与行政调解协议不同的是,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六是不履行协议的后果不同 。有的行政调解协议的履行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一方如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依法自行强制执行,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行政调解协议 , 当事人只能就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当事人不履行人民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即确认调解协议有效、当事人必须履行协议条款的诉讼 。

由于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具有不同的性质,而调解人员有时会出现身份的重叠,例如,司法助理员同时又是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员,因此,在调解矛盾纠纷时,要善于根据具体情况扮演好自己的角色 , 应当弄清楚自己是人民调解员还是政府的工作人员 。在人民调解时,调解员是“红娘”和“月老” , 是“和事佬”,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禁止的行为都可以为之;而在行政调解时 , 调解员是执法者,是“裁判员” , 要严格执行法律规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行为,调解员都不得为之 。因此,在调解中,要根据角色的不同,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

四、善于做到换位思考

换位思考的方法运用,会让当事人感到调解员考虑问题全面,处事公正,是从他们的利益出发,从而消除对调解员的抗拒心理 , 听取调解员的合理建议,便于调解的顺利进行 。

坟山纠纷是当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一大因素 , 调解这种纠纷时,最能体现换位思考 。这类纠纷的当事人大多封建迷信思想严重 , 他们往往以他方侵犯了自己的 “龙颈”、“破坏了风水”为由,联系宗族群体参与纠纷 。此时 , 如果调解员只是站在国家工作人员的立场上思考和处理问题,机械地说破除封建迷信,禁止联宗祭祖,这样一开口,便有可能使当事人散了场 , 没有人接受调解 。正确的做法是,调解人员首先要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可以和当事人拉“家常”、讲风俗习惯、讲情理 。面对加害方的当事人,调解员对他们指出:以封建迷信为由,做出破坏他人祖坟、甚至挖棺暴尸、破坏他人财产等行为,挑起了事端,引发群体性恶性事件,对社会造成了危害,人民政府是要处理的,处理方式有多种,以什么方式处理,可以说,主要由双方当事人决定--即根据纠纷发展演变情况决定 。在纠纷刚发生时,作为民事案件,允许当事人意思自治,允许当事人自由处分其权利义务、友好协商达成协议;有些纠纷当事人不能协议解决,案件可能转化为行政案件或者轻微的刑事案件 , 此时 , 如果是情节显著轻微,加害方认错态度好,取得受害方的谅解,政府可以依法不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但是,如果态度恶劣,情节严重,危害大、影响坏,案件转化为严重的行政案件或者刑事案件,则要承担行政拘留、罚款甚至刑事责任 。面对受害方当事人,调解员应当表示对他们同情和支持,秉公为他们主持公道,引导、教育他们接受调解 。在提出调解方案时,要分别站在当事人的立?。枭泶Φ亍⒔谋刃牡厝ニ伎迹?要考虑对方是否接受 。这样,经过反复细致的思想疏导,双方互谅互让,大部分的坟山纠纷都能达成协议 。

五、讲究语言艺术

高明的调解员在进行调解时,善于将大道理同当事人的现实生活联系起来,转化为贴近实际生活的小道理;调解人员和当事人倾心交谈中 , 情真意切,和风细雨,富有人情味,在潜移默化中,当事人受到了教育,接受了调解员的意见 , 矛盾纠纷得到化解也就顺理成章了 。与此相反,有些调解员简单粗暴 , 空泛说教,平淡枯燥,当事人越听越反感,甚至有的调解员言语伤害了当事人,遭到当事人的围攻 。讲究语言艺术,是做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关键 。

讲究语言艺术的方式方法很多 。褒扬激励当事人常被调解员运用 。通过表扬鼓励当事人,当事人会感觉到调解员了解自己,减轻生疏感,综短了调解员与当事人的距离,对调解员的话听得顺耳,为调解成功打下良好的基础 。在批评当事人时要多用间接委婉、含蓄的方法 , 做到“点到即止”,即是把在调解过程中发现当事人的错误行为和错误思想 , 寻找适当的时机、在适当的场合提出,做到既纠正当事人的错误 , 又能保护当事人的自尊心 , 消除他们的对抗心理,有效地避免了纠缠不清、伤害感情、贻误工作的弊端 。诙谐风趣的语言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往往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曾有这样的事例:国外某名人妻子是个泼妇,经常在众人面前对名人撒泼 。一次,名人与朋友聚会,泼妇大吵大闹还不解恨,拿起一盆水淋上名人身上 。名人非常幽默 , 他说:“我知道,雷响之后便会下大雨 。”大家听后,忍不住笑了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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